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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一种,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编号为B22。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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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哪些业务徐需要申请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呢?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按照具体性质不同,可分为三种服务业务,具体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下面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各业务的定义。


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


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把我国境内两点以上的多点电话终端连接起来,实现多点间实时双向话音通信的会议平台服务。


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


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把我国境内两地或多个地点的可视电话会议终端连接起来,以可视方式召开会议,能够实时进行话音、图像和数据的双向通信会议平台服务。


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


指为国内用户在互联网上两点或多点之间提供的交互式的多媒体综合应用,如远程诊断、远程教学、协同工作等。


增值电信业务在申请流程上,需要企业注意,比如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上,如果不能满足要求,企业会走很多弯路。


申请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实缴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其中货币资金不低于300万;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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