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何办理?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均应申请行政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其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资质全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审核时间:20-30工作日
年检要求:不年检
有效期限:5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个人简历;
3、公司网站域名证书;
4、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
5、一名网站负责人;
6、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条件:
(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企业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相关处罚规定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