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申请指南
一、什么是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共通信网络或互联网,实现两个或者是多个点之间实时交互,或者是点播语音和
图像通信服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包括了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国内视频电话会议服务和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影像服务。
企业从事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就需要申请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简称国内多方通信服务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业务编号:B22)
全称: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有效期:5年
年检:每年1-3月
二、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适用场景
1、开展远程诊断、远程教学等服务;
2、为其他公司提供多方会议服务;
3、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
拥有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1、多方电话会议;
2、可视电话会议;
3、互联网视频会议;
4、互联网电话;
5、多人语音即时通信。
三、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
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需要提供3个人近1个月社保记录;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等。
四、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均为彩色扫描件)
2、法人、全体股东身份证扫描件(股东公司需提供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公司3名员工身份证正反面的彩色扫描件(法人股东除外);
4. 公司近期为上述3员工所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需要加盖社保局公章);
5、提供的所有人员联系方式:法人、股东及三个社保人员手机号及邮箱、公司固话、传真等。
详细可咨询17610875391,乐兮创想小林将竭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