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ICP许可证应该怎么办理呢?
外资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范围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北京地区不需要);
2、注册资金满足100万;
3、提供三名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记录(部分地区需要计算机专业人员);
4、有域名、服务器,域名已完成备案。
5、可以提供外资企业的商业登记证书。
外资股东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交商业登记证书(港资企业香港服务者证明书也一起提供);
2、提交外国投资者、实际控制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材料(香港公司提供注册登记证、商业登记证;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境内企业的还需提供境外投资批准证书扫描件);
3、提交公司概况(包含公司机构设置,公司人员概况,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4、外资企业业务网站、APP。
申请主体企业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股东营业执照,申请者为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时,提供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股东应与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最新披露内容相一致。;
4、公司名下3人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5、网站域名证书及其他基本信息。
审定流程
1、工信部申请:授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整理所需材料,提交当地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审核,网审都通过后再将相应的纸质资料邮寄给通信发展
司审核。
所需资料参考:
①项目建议书;
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③法人身份证;
④公司章程;
⑤可行性报告;
⑥股权结构图(完整);
⑦中方和外方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⑧外方最大投资者的电信业务运营经验相关的证明材料;
⑨其他需要交的材料。